一、服务对象
依法需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办理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
四、办理地点
郑州市花园路127号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大厅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为3:00-6: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0371)66779113
七、受理方式
现场受理
八、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发照
九、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适用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公司需要审批部门审批的情况。
4.隶属公司章程。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6.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7.前置审批文件。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分公司。
8.其他有关文件。
9.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注:
1.依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适用本规范。
十、说明
1.表格下载:../../../../art/2015/10/14/art_40_59740.html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十一、办理结果
营业执照